多地明确,最长三天,这种假期为何难落地?
近日,“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的话题再上热搜。
痛经假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明确: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日的休假。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浙江、云南等20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女性劳动者可以休痛经假,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最长为3天。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痛经假想要“无痛”落地,仍面临一些痛点。
痛经并非小事
“中药喝过,西医也检查过,但始终没法根治,生理期第一天痛经会比较明显。”张小雅就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一年大概有三四次,她的痛经症状格外严重,“疼得浑身冒汗,几乎站不住,不得不一天吃几次止疼药”。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卢霞解释说,痛经是女性在经期或经期前后出现的下腹部疼痛、坠胀,并伴随腰酸或其他不适症状。一般分为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痛经,原发性痛经多见于青春期女性,主要与经期子宫内膜前列腺素含量过高有关;而继发性痛经多见于育龄期女性,由盆腔器质性疾病引起。
“有了规定撑腰,请假时也能更加理直气壮。”张小雅对痛经假充满期待。
“无论是从医学,还是人文关怀角度,设立痛经假都很有必要。”卢霞表示,痛经并非小事,对于原发性痛经严重或继发性痛经急性期的女性来说,痛经带来的疼痛往往会达到“无法正常工作”的水平,强制工作可能会加重不适,甚至引发晕厥等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痛经假的适用工种和证明材料,各地政策并不相同。
大部分省、市的痛经假适用于所有工种的女性,其中,上海、江西明确痛经假适用于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性,广东、福建规定痛经假适用于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性,湖南明确痛经假适用于连续2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性。多数省份需要女职工提供医疗机构证明,证明“重度痛经”或“月经过量”。
“对于因痛经来开病假条的患者,我们会根据她们的症状进行医学评估,结合患者描述,并参考其既往工作性质,判断患者是否需要停止工作。”卢霞说。
“小众假”落地难在哪
“先忍着疼痛跑去医院开证明,然后再去公司请假,一通折腾才能回家休息,还是吃止痛药省事。”在安徽一家公司上班的刘丽丽坦言,除了“觉得麻烦”,也担心被同事吐槽“矫情”“娇气”。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女职工明明遭受痛经“折磨”,却不敢请假,更多是担心请这个“小众假”会带来“副作用”:“可能拿不到全勤奖,影响收入,还不如不请”“担心给同事和领导留下偷懒的印象,影响未来职业发展”……
对于痛经假,企业也有自己的难处。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春中春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300多名职工正在赶制一批订单。“我们车间几乎都是女职工,一次一两个人请假还可以,如果人数太多,很可能影响正常生产。”该企业负责人李燕表示,在女职工占比较大的中小企业,这是管理者的普遍担忧。
采访中,一些企业还担心痛经假被“滥用”,如果职工“钻空子”请假,会损害企业利益;还有的企业觉得在OA系统增加痛经假审批流程,可能增加管理成本。
记者注意到,对于痛经假是否带薪,各地政策并不统一,这也增加了触发劳动纠纷的可能。
此前,在北京职工冯某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争议点之一就是劳动者请痛经假当天的工资被克扣。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第九条第二款,“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的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劳动者痛经假当天的足额工资。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副教授阿梅娜·阿布力米提表示,目前各地对于痛经假的规定多是地方性法规,多属于倡导性条款,法律位阶低,缺乏强制力。现实中,痛经假也可能因为难证明、职场性别歧视、企业规避等原因,让女职工“有假难休”。